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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借用辦法
地點觀看模式
時間觀看模式
現在時間:2019/12/6 下午 06:04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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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ED210 第二會議室以電機學院辦公室為『優先使用』,各單位請務必先安排自己單位內或其他之會議室使用!若本院辦公室需使用本會議室時,將排除(取消)其他單位之借用登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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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:
>> 申請聲明>> 時段選擇>> 資料填寫>> 列印申請單>> 至各單位蓋章(繳費)>> 場地申請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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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 本網站版權屬於國立交通大學電機學院 地址: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工程四館二樓 電話:(03)571-4864 最後更新: 2015/11/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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